市民咨询:住院前急诊费用及转院治疗费能报销吗最好的在线医师网站
郝先生今年71岁,是石家庄市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今年7月底,好医师网,郝先生因恶心头晕到他的定点医院省四院东院挂了急诊,一番治疗后又办理了住院,最后医院诊断出郝先生患脑梗。经过20多天的输液治疗,郝先生眩晕减轻,,但又出现了右眼斜视,看东西重影的现象。“在医生的建议下,我转到了省人民医院继续接受治疗。”郝先生说,从定点医院出院结算时,住院产生的4万元费用按市医保的标准正常报销了,但急诊的700多元费用当时没给报销,不知道是不是这部分有什么规定?而且,转院后,在新的医院产生的住院费用该如何结算,是否还可以给予报销?
带着郝先生的疑问,记者向石家庄市市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赵科长咨询,赵科长表示:如果患者属于《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急诊抢救病种目录》范围内的病种,经过市医保中心医审科认定后,急诊发生的费用可以与紧随其后的住院视为一次住院报销,但前提必须是患者垫付现金,如果急诊使用医保卡的个人账户,急诊费用就不能再重复报销。需要报销的急诊医疗费,由所在单位凭病历资料到市医保中心医审科办理病种认定及急诊医疗费申报。在急诊按普通病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的,不再按急诊报销。郝先生在省人民医院使用医保卡住院后,出院时省人民医院会按医疗保险规定给予结算。
同时,赵科长特别强调,急诊就医时使用医保卡里的钱是不能报销的。
《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急诊抢救病种目录》
1、呼吸系统疾病(7种):呼吸衰竭、肺性脑病、急性肺栓塞、大咯血、张力性气胸、血胸、肺爆震伤;
2、循环系统疾病(8种):急性心力衰竭、慢性心力衰竭(三、四级)、严重心律失常(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急性心房颤动及反复发作心房颤动、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室性心动过速、心房扑动、心室颤动、心脏骤停)、急性心肌梗塞、急性主动脉夹层、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心脏挫伤;
3、消化系统疾病(3种):急性消化道大出血、肝性脑病、重症急性胰腺炎;
4、内分泌系统疾病(3种):甲状腺危象、垂体功能减退性危象、肾上腺危象;
5、代谢疾病(1种):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6、神经系统疾病(5种):脑疝、急性出血性脑血管病、急性大面积脑梗死或脑干梗死、癫痫(大发作、持续状态)、脑挫裂伤;
7、理化因素所致疾病(2种):急性农药中毒(中度及以上)、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中度及以上);
8、其它疾病(7种):休克、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昏迷、脏器破裂、脏器穿孔、脏器梗阻、外伤大出血。(记者张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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