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合肥市肥西县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门诊报销
【导语】:肥西县新农合如何报销?肥西县新农合报销比例是多少?新农合报销范围有哪些?小编从肥西县卫生局了解到合肥市肥东县新农合报销比例、新农合报销范围和新农合报销指南。
(一)慢性病门诊补偿
1、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其可补偿费用的补偿比例为50%。按不同病种设定年度补偿总额上限。高血压(Ⅱ、Ⅲ期)年度最高补偿1000元、饮食控制无效的糖尿病年度最高补偿1500元、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炎年度最高补偿3500元,其它常见慢性病年度最高补偿3000元,每人年度最高补偿5000元,每季度累计结报一次,医生在线答疑,打卡发放。
常见慢性病包括以下病症:高血压(Ⅱ、Ⅲ期)、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冠心病(心肌梗塞)、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炎、饮食控制无效的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癫痫、肝豆状核变性、帕金森氏病、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肺结核、白塞氏病。
2、特殊慢性病的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其可补偿费用直接比照同级医院住院补偿政策执行,每季度结报一次,打卡发放。
特殊慢性病包括以下病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重性精神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治疗、心脏换瓣膜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
3、上述常见慢性病和特殊慢性病(以下合称“慢特病”)的可补偿费用是指针对该病必须(或专用)的药品、检查和治疗项目的费用。慢性病不实行保底补偿。
(二)普通门诊补偿
普通门诊费用的补偿范围仅限于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实行单次按比例封顶(不含一般诊疗费补偿)和年度按户累计封顶,单次门诊费用补偿比例村级、乡镇、县级均为50%(含对国家基本药物和安徽省补充药品以及《目录》内中药增加的补偿比例),单次门诊费用补偿封顶额为村级15元、乡镇30元、县级30元。参合对象以户为单位一年内普通门诊补偿累计不得超过该户参合人数×80元(包括一般诊疗费补偿),五保户参合对象按人均120元年度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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