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的抢尸冲突事件专题_“尸”不两立

2013年7月17日,又一名小贩成了城管暴力之下的“冤魂”,当人们还在疑惑瓜农“意外死亡”的结论下得如此之快的时候,湖南临武县上演了一场“凌晨抢尸”的戏码。近几年来,全国各地每逢因死人发生群体性事件,总有一个抢尸体的镜头。在抢尸事件中,尸体往往被当做死者家属讨回公道的工具,而当事的另一方,则千方百计胁迫家属处理尸体防止事态扩大。除了武力争夺,还会把赔偿金和尸体的处理捆绑协商。“尸体”演变为一个具有社会影响力与凝聚力的标志物,抢尸事件实际上是百姓“维权”与政府“维稳”间的一场博弈¬。图为2013年07月19日,湖南临武,与城管冲突中不幸身亡的瓜农邓正加的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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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7日,湖南省临武县多名城管人员与一卖西瓜村民邓正加发生肢体冲突,村民邓正加当场死亡。之后,有记者爆料“7月18日凌晨4点42分,警方出动200多人,手持警具,死者尸体终被抢走,伤数十余。”中国民间有“抬尸维权”的传统。在湖南民间,这种“拿死人压活人”的方式被称作“打人命”或“打命案”。这种民间维权,是一种非法治维权,,往往造成公共秩序破坏,尤其扰乱行政秩序。无论从恢复秩序的角度,还是从维护稳定的角度,官方都希望尽快将其平息。而将尸体转移走,可以化解或者减弱人群聚集的力量,所以我们就看到了近年屡屡发生的“抢尸事件”。图为湖南临武县抢尸现场的横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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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0日,网曝湖北荆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门口群众维权事件图片。事件起因是2012年9月14日,一名年轻母亲带自己8个月大的女儿前去医院打针治疗腹泻,却出现婴儿无故死亡的事故,事后医院并不承认这是一起医疗事故,非但如此,荆州市沙市区领导还带领当地警察暴力抢夺婴儿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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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0日,湖北荆州市监利县,一妇于监利县中医院剖腹产子,第二天突发脑出血,转人民医院于17日下午抢救无效死亡。1月18日,亲属将尸体抬至中医院“维权”,并在大门挂上大横幅:“庸医让我的孩子出生就失去了妈妈!”。随后医院叫来大批警察抢尸,与死者亲属发生冲突,亲属被打伤,尸体被强行拉走火化,路人拍照也被打。围观的民众群情激愤,逾千人蜂拥而上围攻警察,现场一片混乱,交通瘫痪,一辆警车被掀翻,多辆警车被砸,警民均有多人受伤,数人被警方带走。 图为现场群众掀翻警车,揪出警察进行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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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18日凌晨1时45分许,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丽日华庭小区21栋301房内,20多名男女聚赌被警方现场抓获。警方查赌期间,一名24岁的男子从该栋楼7楼坠下,该男子随后被送入医院,于18日下午4时不治身亡,家属追问死亡原因时,警察说是“自杀身亡”。家属不满自杀一说,将尸体抬到了住院部的门口。这名警察最终承认“说自杀”是口误,向家属口头道歉,希望家属同意将尸体搬至太平间。但愤怒的家属不同意搬走尸体,他们将尸体团团围住。住院部的大门不得不临时封闭,10多名警察迅速赶到,门外拉起了警戒线。图为男子下午4点宣布死亡,家属不让医院把尸体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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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近年抢尸事件频发,且发展到了杯弓蛇影的地步?网络上流传的一个解释是:“2009年石首事件后,全国性的维稳工作培训中,将移除尸体作为防止群体性事件的标准操作”。这个解释并没有得到验证,不过类似的思路的确出现在了一些地方政府的“维稳经验总结”中。石首事件是指2009年6月17日晚8点半左右,湖北省石首市厨师涂远高非正常死亡,警方宣布为自杀,但家属不满意这个结果。6月19日凌晨1点左右,警车和殡仪馆车辆到达现场,想把尸体运走。被连夜守在那里的现场2000多名民众阻止。6月20日成为 “护尸”行动的高潮。事发地永隆大酒店突然起火,这次起火的地方是1楼。当时有数千名群众和警察在场,但起火原因不明。6月20日傍晚,从荆州等地调来的武警赶到,但被民众逼退。许多公安、武警车辆被民众砸毁。由此引发了戏剧性的“护尸”和“抢尸”拉锯战,并最终演变成一起4万多群众围观骚乱事件。拉锯战在80个小时之后偃旗息鼓,但由此引发的猜测和疑问,仍然在缺乏权威信息佐证的民间不断涌动。图为死者涂远高生前照片(左上),事发地永隆大酒店大火将整个楼烧成空架(左下)及事发现场对峙的图片(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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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是不会闹事的,这是显然。然而,尸体可能是危险的,抢尸行为考虑的主要不是疾病学上的危险,而是社会学上的危险。在一名参与过抢尸的警察看来,“警察抢尸体”,虽有点尴尬,但也是为了“维稳”。“如果家属拿尸体要挟,真的把尸体抬到市政府门口,不仅影响市容市貌,对老百姓影响也不好,就变成一个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了。”图为网友曝料,安徽省阜阳市一农妇因抗议政府强拆,2013年6月30日在拆迁办门口服毒自杀,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悲愤的家属与上千村民在政府所在地附近搭设灵棚,堵路讨说法。当地急调500多警力赶赴现场,与民众发生肢体冲突,抢夺尸体,抓捕、打伤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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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5日,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63岁男子张文,因一起经济纠纷案件在深圳看守所羁押期间猝死, 其子张欣随后赶到医院,长跪在地。张欣说父亲突然死亡后,有警察通知殡仪馆派车拉走尸体,他不同意。这时候一下子进来20余名全副武装的警察,将张欣夫妇扣押,强行将父亲的尸体抢走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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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7日,江苏邳州市河湾村,200多名男子手持棍棒、砍刀,欲强行征用该村耕地,与前来护地的百余村民发生冲突,村民一死一伤。当地警方称,涉嫌行凶的30人被控制。当地政府曾动用防暴警察抢尸。图为尸体被抢,村民们走上大街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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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河湾村村民展开死者曾被鲜血染红的衣服。3个月后的2010年4月27日江苏邳州书记李连玉与市长同时被免职,疑与此次事件处理不当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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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四川广安市的一份经验介绍中指出:“及时转移尸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妥善处理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关键。在非正常死亡事件中,尸体最为敏感,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如果不及时转移尸体,就无法进入处置秩序,随时引发群体性事件。要把尸体转移到殡仪馆作为处理非正常死亡事件一道法定程序,确保一旦出现非正常死亡突发事件,尸体能无条件及时转移到殡仪馆。”2010年,四川省内江市车祸受害者张厚明被医生诊断已死亡,却在送殡仪馆后发现还活着,是赶紧带离殡仪馆送去医院抢救。这一举动被政府部门误以为是“家属抢尸”,于是一时间医院来了上百名警察要夺回尸体。这起离奇的“死而复活”交通事故,不再只是一件单纯的医疗纠纷,警察亦介入处理,甚至发生了特警抢尸的冲突,对此官方解释说,“我们是看到了一些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图为诊断张厚明“死亡”的医生石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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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悲恸的死者张厚明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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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民众本身,人们有理由怀疑,每一起抢尸事件背后,可能都有隐衷,所以才有了护尸行为。然而用抢尸来维稳,更可能是饮鸩止渴。2012年8月13日20时16分,微博网友“陈芯”发微博称:“8月11日,江西省抚州市中州公园,有2名12岁左右的学生溺水。岸上有人报警,但警察40分钟后才赶到,但没有采取任何措施。12日上午,3名遇难学生家属去河边领尸体,但警察不许。家属与警察发生争执,公安局局长开始带头打人,家属与其发生争斗,多名家属受伤被送进医院,遇难学生的尸体被警方强行带走。”左上图为溺亡学生家属在查看两具遗体,右下图为死者家属与警察发生争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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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5日,湖南省汉寿县丰家铺乡金城村17岁村民雷正远在汽修厂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抢救无效死亡,当天18点,死者家属接到通知赶到医院,报案30分钟左右。刑警队和丰家铺乡金城村村委领导相继赶到,与死者家属协商,医生在线答疑,给予1.3万元安葬费,运走尸体。死者家属不同意,据家属说,刑警队只是急于运走尸体,但是对修理厂老板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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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9日,河南洛阳吉利区吉利乡南陈村的张小战因本村村民张某诉其欠款被通知到吉利乡社会法庭接受调解处理,张小战否认欠款一事,并言称有收款依据,于是张小战的母亲吴秀琴到法庭替儿子送证据,在庭上与案件中另一名当事人当庭发生口角,吴秀琴被气得浑身发抖,站立不住,当场倒地死亡。当晚,家属意欲拉走吴的尸体,却遭遇公安民警阻拦,第2天凌晨0点10分左右,公安民警强行拉走吴秀琴尸体,撕扯中还将其2儿子的左脚踩伤造成骨折。图为民警组成人墙阻止家属运走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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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2012年2月10日凌晨,警察将吴秀琴尸体装上车拉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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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4日网友于国内知名论坛曝光福建莆田市民李元姐,因病入住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心血管内科,因医疗事故于7月28日在医院死亡。患者死亡后,医院叫家属直接把遗体拉回去。家属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向院方讨要说法并“抬尸维权”。在此过程中,医院有相关代表出来交涉,并且多次推诿。并召集了保安、警卫对患者家属进行威胁。在交涉过程中主治医生吴梅芳曾口头承认是医疗失误。7月30晚上,医院在无任何通知下召集了近200多身穿制服的人员进行抢尸,对家属进行制压,驱赶。封锁了整个现场,期间对家属及其亲友们殴打。图为抢尸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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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李元姐遗体。石首事件也好,临武事件也罢,很多群体性事件都是由于所谓的“抢尸”导致激烈冲突,引发事件急剧升级。而大多数“抢尸”事件中受害者家属,护尸初衷或许只是想得到一个真相,因为事件处理过程的不透明以及当下对法治的不信任,抢尸反倒成为激怒民众的引爆点,并不利于社会稳定,这与“维稳”的初衷是根本不符的。在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后,尸体在法治范畴内的作用就是经受检验、提供死因。官方应该尽量将尸体处理纳入法治的范畴,比如可以采用当场尸检的方式,打消亲属“毁尸灭迹”的疑虑,同时彰显秉公执法的信念,也让亲属失去利用尸体要挟的借口。虽然这样的努力未必就能最终解决问题,但这是“最不坏”的选择。
(责任编辑:好医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