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岁老人左肾需要动手术 三甲医院竟拿右肾开刀最好的在线医师网站
71岁的王某在北京某三甲医院就诊,手术前医嘱写明左肾需要动手术,但是术后不久王某便死亡。家属不满,后经鉴定,被告医院为王某做的是右肾手术。死者家属认为医院的违规操作导致了王某的死亡,王某丈夫及儿女四人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66万元。
今天上午10点50分,门头沟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起医患纠纷案件。
不相信老伴突然就没了
王某的女儿安某称,2013年3月15日,自己母亲因呼吸困难伴阵发性胸闷到被告处住院治疗,经过一周多时间的治疗老太太病情好转,但是两条腿出现走路困难的症状。
安某说,医生在线答疑,经过医院外科诊断发现,老太太的左肾萎缩严重,已经不能工作。院方建议为王某进行左肾的检查和手术,如有需要,在左肾将安装支架,保证左肾更有效地工作。
安某称,当时被告医院出具的医嘱中明确写明:王某在2013年3月29日所动手术为局部下行左肾动脉、双下肢动脉腔内形成术。家属同意后,3月29日10点45分至12点40分,医院对王某进行了手术。
“我妈回到普通病房不到15分钟就开始喊心脏不舒服”,王某的女儿回忆说,“而且我妈疼的越来越厉害,没办法我们向医院求救。”
于是,医院在第二天凌晨1点半为王某进行了第二次手术,手术后病人转入ICU,但是,让家属意想不到的是,4点35分,王某心率突发不齐,于5时死亡。
“医院一直和我们说‘没事没事’”,王某的丈夫至今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老伴说没就没了,“她是硬疼死的!”
尸检报告:右肾动了手术
“我母亲去世后,我们就找医院,不明白母亲怎么突然就死了”,王某的女儿向记者说,“医院说先把太平间的人火化了,有什么事火化之后再商量。”
不满院方做法的王某家属想到了做司法鉴定。于是他们找到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尸检费用我们出了7000,医院出了5000”,王某女儿觉得自己当时要给母亲遗体做尸检是正确的,“如果不做,我们就没有什么证据证明母亲的死亡是医院造成的。”
中国政法大学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王某遗体进行了尸检,并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意见书显示,王某所动的手术是右肾动脉粥样硬化并狭窄支架入术,选择性右肾动脉分支手术。也就是说,医院并没有给王某左肾动手术,而是动了右肾的手术。
“手术前压根就没和我们说过要做右肾的手术啊!”王某的小儿子认为,由于医院的违法操作行为,才导致了自己母亲的死亡。
院方:不存在医疗过错
在庭审中,被告医院简单陈述了自己的答辩意见,认为自己在医疗过程中并不存在过错,但是为了社会安定,愿意与原告方进行调解。
“我们找过医院两次,但是我们找不到能说话的人”,王某女儿说自己每次到医院,医院就说要开会商讨,但是每次都等不到结果。“没办法我们才告到法院。”
门头沟法院进行的诉前调解,使庭审中双方达成调解意愿。“我们认为在本次诊疗行为中我方不存在医疗过错行为,但是基于社会安定考虑,我方同意在2013年10月18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38万元”,被告最后说。
三方联动调解医患纠纷
今天上午门头沟法院的这次开庭与以往审理的医患纠纷案件有很大不同。开庭前,门头沟法院、卫生局和保险机构建立了医患纠纷联动调处机制。
据门头沟法院副院长安辉介绍,医生在线答疑,目前的医疗纠纷中,存在调解难度大、审理周期长,以及患方情绪稳控难等问题。而联动调节机制建立后,医疗机构与患者协商不成的,双方都可以向区卫生局申请行政调解,或向法院申请司法调解。在这一过程中,卫生局和法院迅速、透明地解决纠纷,并对案件进行定性、定责、定损,方便保险部门理赔工作的开展。
实习记者 张宇 文并摄 J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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