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2014年度特慢病申报即将开始好医师网
商报讯 (李仁龙 记者黄铮)日前,记者从锦州市医保中心了解到,2014年度的特慢病从个人申报、鉴定管理、就医病历调阅等环节实现信息化管理,凡锦州市本级及区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且患有符合《锦州市特慢病门诊统筹诊断标准》的疾病,均可按要求申报,申报时间确定为9月2日至15日。锦州市离休人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铁路医疗保险和新参保未满等待期的参保人员不在申报之列。
今年,锦州市医保中心将申报日期提前,并采取多点申报、预约申报、按病种申报,,有效分流集中申报人群。需要提醒广大参保群众,9月2日至12日为市本级参保人员申报日期,区属参保人员申报日期定为9月13日到15日。新申报人员需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医疗保险证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本人病情相关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门诊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及相关辅助检查材料、包括影像学资料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到二0五医院申报;原已享受待遇参加复鉴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医疗保险证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特慢病门诊统筹医疗手册复印件到原慢病定点医院申报;同时患有两种以上慢病的参保患者,自行选择两种疾病申报;同时患有特病与多种慢病的,特病待遇正常享受,自行选择申报一种慢病。异地特慢病人员到二0五医院申报,结核病和乙肝患者到锦州市传染病院申报,精神类疾病患者到锦州市康宁医院申报。需要注意的是新增慢病病种的慢病患者按新申报人员到二0五进行申报。
据了解,锦州市慢病病种共有19种,其中包括:糖尿病合并并发症的好转期、稳定期治疗;血友病A的好转期、稳定期治疗;高血压Ⅲ期合并心、脑、肾等疾病的好转期、稳定期治疗;冠心病(仅限陈旧性心肌梗塞、PCI术后一年内抗凝)等严重心血管疾病的恢复期、后遗症期治疗;脑出血、脑血栓、脑梗塞等严重脑血管疾病的恢复期、后遗症期治疗;慢性迁延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的恢复期、稳定期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好转期、稳定期治疗;脑垂体瘤的好转期、恢复期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好转期、稳定期治疗;重症肌无力的好转期、稳定期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的好转期、恢复期治疗;肺结核的好转期、稳定期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的好转期、稳定期治疗;帕金森综合征的好转期、稳定期治疗;系统性硬皮症的好转期、恢复期治疗;甲状腺机能亢进的好转期、恢复期治疗;甲状腺机能减退的好转期、恢复期治疗;白塞氏病的好转期、稳定期治疗;精神分裂症的好转期、稳定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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