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检拦截,“老赖”乖乖还42万
羊城晚报记者 林洁
通讯员 林晔晗 潘子璐
“执行了一年多,法官们辛苦了!”近日,65岁的旷大爷在收到42万元执行款后,专程和儿子从外地赶来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送锦旗。据悉,这是该院今年来采取“边控”措施成功执行到位的第二例。博罗县法院法官提醒谨防“空巢商人”成执行“老赖”。
起因
员工苯中毒离世 法院判工厂赔偿40万
5月6日上午,博罗县法院执行局安静的办公室,一个深圳打来的电话使执行干警黄小洪开始忙碌起来。
“这里是深圳罗湖边检站,现在我站已扣下了边控对象庞某仪,请你院速派员交接”。当日下午4时30分,黄小洪将庞某仪带回法院。
庞某仪是香港人,其名下的企业“博罗县石湾镇某兴五金制品厂”于2003年9月21日聘用了旷某云到该厂电镀三车间从事文员工作。旷某云在该厂工作至2004年9月25日,因身体不适请假回家看病,经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诊断得了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旷某云患的病被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诊断为职业性肿瘤(苯所致白血病),并被博罗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旷某云于2010年3月8日死亡,经死亡医学证明书确认死亡原因为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致颅内出血、呼吸循环衰竭。为此,旷某云父亲旷大爷申请仲裁、诉讼。最终,博罗县法院依法判决原告博罗县石湾镇某兴五金制品厂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日内支付404314.58元给被告旷大爷。宣判后,博罗县石湾镇某兴五金制品厂不服提起上诉,惠州中院维持原判。
自2012年4月17日二审判决书生效后,好医师网,庞某仪一直没有履行判决义务,旷某云家属只好向博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
老板“潜水”一年多 法官“边控”逮人
立案后,博罗法院执行局立即展开执行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庞某仪对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传票均置之不理。为了赖账,在大陆境内无固定居所的庞某仪玩起了“潜水”,法院根本找不到人,经多方调查均未发现庞某仪在大陆境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其名下的企业“博罗县石湾镇某兴五金制品厂”也静悄悄地被注销了,,早已人去楼空,致使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经仔细研究案情,执行法官认为庞某仪是香港人,实际上有钱,完全具有履行能力,考虑到他应该会常往返于内地与香港之间,遂决定对其采取“边控”措施。今年4月15日,博罗法院向省高院提交限制被执行人庞某仪出境的材料,通过省高院向全国各口岸发出《边控对象通知书》,一旦发现庞某仪出入边境口岸,请求限制其出境并通知法院。一张法网撒开,只待“老赖”撞网了。
执行局负责人林宝团亲自出马,敦促庞某仪履行义务。经过两个多小时说服释法工作,最后,庞某仪只得向威严的法律低下了头,叫来了保证人并出具了保证书,承诺次日下午前将全部款项汇入法院执行账户。
无法返港的庞某仪慑于限制出境带来的后果,最终也只得按判决乖乖支付款项,5月7日下午3时,庞某仪主动将执行款42万元交至法院,案件顺利执结,庞某仪也随即被提前解除司法拘留及边控措施。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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